提交邮件订阅后,您将第一时间接到杭州城投最新的新闻、党建团建、人事等信息

请填写以下信息,选择您希望接收信息的种类。

以下信息将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您的需求,我们不会将您的信息发送给第三方。

您希望接收的信息种类?
取消订阅后,您将不再接收杭州城投的新闻、党建团建、人事等信息
提示内容
提示内容
提示内容

信访普法  

          ——信访普法
  发布日期:2012-03-20

杭州市信访局关于印发

《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访局(办),市直有关单位信访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市信访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市信访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使信访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广大信访干部要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访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要通过深入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事要解决”;增强广大信访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维护好信访秩序,为构建品质杭州、平安杭州、和谐杭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杭州市信访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杭州市信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结合杭州市信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杭州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信访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信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扎实地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信访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信访部门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在信访系统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各级信访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法制学习和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1.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突出学习宪法,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信访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努力提升信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2.分层次地开展法制培训。要加强对各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一线工作人员和新录用人员的法制培训。杭州市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信访负责人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新颁布的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专题培训,促进法律法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也要在举办的各种培训中加大信访法制教育的比重,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信访干部尤其是信访部门负责同志的法制教育培训。

3.建立法制学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法制学习制度,采取定期确定自学知识点、适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等方法,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努力做到年内有安排、阶段有测试、年终有检查。

(二)积极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及市直信访部门要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信访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和信访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遵法守法意识。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宣传机关学法用法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积极面向社会开展信访法制宣传。要面向社会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有影响的信访法制宣传活动;对信访法规以及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诚信守法、依法信访、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3.完善信访法制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继续利用好版报、橱窗和接待场所等,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日常信访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扩大信访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结合信访听证,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建立信访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信访法制宣传。

(三)加快推进信访法制化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信访法制建设上新台阶。

l.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时总结提炼信访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使之上升为制度和规范,不断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终结、“三项建议”职责、信访风险评估、信访听证等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2.进一步提高依法按政策办事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浙委[2007]89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和“12345”工作,着力构建“和谐杭州”的意见》(市委[2008]8号)等法规文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信访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使行政运转更加顺畅、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 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2年3月,印发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对全市信访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部署。各地信访部门可根据本规划要求,适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上半年至 2015年,市、区(县、市)信访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采取有力的保障措施,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底前,市、区(县、市)信访部门要在做好年度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杭州市信访局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宣传教育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地信访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及时听取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信访部门要于 2012年3月20日前将本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组成情况、“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开展情况报杭州市信访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监督激励机制。杭州市信访局将定期对各地信访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激励办法,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适时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广大信访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激发基层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三)积极推动阵地建设。各地信访部门要依托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如在门户网站大力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要选好并培养素质较高人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力争推动此项工作落地有声,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推荐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附件

 

  推荐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国务院组织法》

《立法法》

《民法通则》

《物权法》

《刑法》

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行政强制法》

四、廉政建设法律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五、信访法规文件

《信访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

见》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

《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

省、市和各地出台的信访工作法规文件

六、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就业促进法》

《环境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杭州市信访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

法律法规页面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企业宣传片